沈阳市大东区一玩具商行个体经营者佟某欲卖48支仿真枪,自己本是当玩具枪进的货,却被认定为真枪。更为严重的是,被法院认定为非法买卖枪支罪(未遂)。10月12日记者从市法院获悉,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玩具小贩被“玩具”毁了
佟某是从事多年玩具经营的个体业主。卖仿真枪虽然违法,但利润大,让她铤而走险。2013年11月期间,她非法从广东省汕头市购入一批仿真枪,其中包括rifiewar型(登记号为301型)仿真枪,存放于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西路的仓库内。
佟某明知该枪为仿真枪,仍对外销售。她只是偷着卖给熟人,但还是被人举报了。公安机关从该仓库内扣押了该型号仿真枪48支,经鉴定,上述仿真枪为枪支。佟某本以为卖仿真枪被发现只会受到行政处罚,怎么都没想到竟触犯了刑法。“我卖的是玩具枪呀,怎么是非法买卖枪支呢?”佟某表示不解。
仿真枪达标就是真枪
也许佟某把仿真枪想得过于简单了。中国公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志军在2013年发表的论文《枪支认定标准剧变的刑法分析》一文指出,官方的标准与民众的普遍认知相差悬殊。2010年至2012年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理的10起涉枪案件中,90%被控“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案件皆起因于仿真枪的贩售和储藏,均是在查获仿真枪时发现其中部分达到了枪支鉴定标准,当事人因此被控以涉枪犯罪相关罪名。
2007年10月公安部出台了《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依据》,其中规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非制式枪支致伤力判据为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这是仿真枪定为枪支的标准。记者了解到,达标的仿真枪一般在10米的距离能打碎啤酒瓶,对人体安全有很大的威胁。
卖48支仿真枪获刑六年
法院认为,佟某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管理的法律规定,非法买卖枪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由于公安机关的查扣,致使涉案的48支枪支尚未销售出去,属于犯罪未遂。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根据刑法规定,买卖、运输枪支10支以上,就算情节严重。而达到情节严重的量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为犯罪未遂,佟某被减轻处罚,但也超出了大多数人的法律认知。
“如果没有佟某,我真的不知道卖仿真枪最终还面临这么严重的问题,以后即使有再大的利益,我也绝对不会再碰仿真枪了。”佟某的一位同行如是说。
买仿真枪也违法
市法院刑一庭一位法官告诉记者,近些年警方加强了仿真枪的监管,反而使仿真枪的价格一路上涨,导致一些不法商家铤而走险,进行仿真枪的买卖。仿真枪流入社会后,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进行抢劫、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的工具。
法官提醒市民:仿真枪属警方管制枪支,不能制造、买卖、私藏。《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违法者将被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经鉴定具有致伤力的仿真枪,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不玩仿真枪,不买仿真枪,不收藏仿真枪。
仿真枪认定标准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仿真枪: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
(2)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
(3)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周贤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