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沈 洪)近日,记者从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获悉,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推进,在我国与沿线国家的贸易合作日益紧密的同时,新兴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以下简称TBT)通报量也在不断攀升。
据统计,去年和今年第一季度,在“一带一路”沿线的65个国家中,分别有30个和22个国家提交了675、222件TBT通报,分别占通报总数的34%、38%。通报国家主要来自沙特阿拉伯、以色列、阿联酋等中东国家以及波兰、罗马尼亚等11个东欧国家。
据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研究透露,去年以来,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台关于产品进出口及通关方面的新政策,以限制国外产品进入其市场。由于新兴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先进性、形式上的复杂性和手段上的隐蔽性,已经日益成为相关国家的贸易保护工具。这些TBT新规的频出,对我国出口企业带来了较大影响。
以埃及为例,该国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进口商品必须符合埃及标准(ES标准)或埃及认可的6种国际标准,不符合埃及标准或其认可标准的商品将被退运。今年1月,埃及再次针对中国商品进口出台第53号限制性法令并已于今年3月17日正式生效。该法令要求所有对埃及出口的生产厂商、品牌所有者或前两者的法定委托人,均需在埃及进出口控制总局进行注册,否则不予放行。此新规要求注册的商品清单涵盖范围广,波及企业众多,涵盖广东省重点出口产品——家电、儿童玩具、家用照明设备等25大类产品,而且注册程序繁琐,耗时长。
目前,埃及实施的贸易保护给我国产品出口造成巨大困难。首先是实施时间紧,涉及产品标准众多、收集难度大、翻译难度大、产品标准收集准确性难以把握。其次,企业需对其产品是否符合埃及标准重新进行评估,产品抽样、送检、检测、出具检测结果需要一定时间,大幅增加了出口成本。此外,原有的市场采购贸易模式将受到冲击,因为新产品开发先于产品标准形成,新产品或将面临缺乏相应标准而无法出口至埃及的境况。同时,埃及的做法产生了“多米诺骨牌”效应。随后不久,紧跟埃及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