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通过转让广东万丰润文化有限公司100%股权,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原主业升级转型和新主业拓展的战略发展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项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合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转让全资子公
司100%股权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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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伟 纪晓腾 顾旭芬
2016年 12月 9日 责任编辑:cnfol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