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通讯员 葛宝华 记者 冒群)一把玩具水枪引诱孩子,摆摊卖玩具的“爷爷”刘某因猥亵儿童罪获刑。审理法官提醒家长[微博],暑期要给孩子进行自身安全保护教育,防止此类案件发生。
受害女童的妈妈张女士介绍,2014年11月的一天下午,她下楼时看到在小区玩耍的女儿小丽手里拿了一个玩具水枪,感到有点奇怪。“因为我发现那把玩具水枪是新的,应该值十几块钱。”张女士说,她并没有给女儿零花钱,便上前询问女儿,水枪是谁给她的?小丽告诉妈妈,是卖玩具的老爷爷给的。回到家后,张女士很是怀疑,便再一次向女儿追问到底是怎么回事。此时,她发现女儿的表情有点不正常,就告诫女儿不能随便要别人的东西,以免吃亏上当。小丽听了妈妈的话以后便将实情道了出来。小丽告诉张女士,送她玩具的老爷爷在车库里摸了她屁股,是将手伸进裤子里摸的。气愤不已的张女士,让女儿带她找那位老人并报了警。
经查,原来,卖水枪的老人刘某66岁,是从湖北来江苏打工的,以靠在小区广场上摆摊卖玩具为生。9岁的小丽在他的地摊前经过时,便以送给小丽一支玩具水枪为诱饵,将小丽带到其居住的车库中。到了车库里,刘某先关上门,然后把手伸到小丽的裤子内,抠摸小丽阴部,随后便给了小丽一支玩具水枪。案发当晚,刘某在家中被昆山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同月23日被刑事拘留。
近日,江苏昆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刘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审理此案的法官认为,儿童的生理和心理发育都不成熟,猥亵儿童必然会摧残儿童的心理健康,影响儿童的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猥亵儿童的犯罪分子往往采取“骗、吓”等方式作案,且作案手段比较隐蔽。由于儿童对性的认识和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了猥亵儿童罪。
晨报在此提醒父母,平时一定要给孩子进行自身安全保护教育,现值暑假,各位家长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